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

 宣传部    2022-03-07 02:53:06 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信息发布、审核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严把导向关、知识关、文字关,确保信息发布准确、及时、安全、有效,适应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在要求,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管理原则

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,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。”要求,坚持准确、及时、严肃、客观、真实的原则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在校党委领导下,由党委宣传部统一进行规范管理。

二、“三审三校”标准

(一)审核标准

1. 正面导向,要求政治立场坚定,主题积极向上,符合主流价值观;

2. 实事求是,要求内容真实客观,时效性强,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;

3. 安全保密,要求自觉遵守宣传纪律,严守国家秘密,合乎报道规范;

4. 表述准确,要求内容完整,逻辑严密,语言流畅;

5. 依法依规,要求遵守新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信息,杜绝虚假信息。

(二)校对标准

1. 严把舆论导向关,对稿件中有关法律法规、政治性问题及敏感话题等做出正确使用;

2. 严把语言文字关,对稿件中的表述、修辞等要严格遵守标点符号、数字用法使用规范、固定词条等规定;

3. 严把内容关,对稿件中的内容表达要简明精炼、言简意赅。

三、“三审三校”流程

(一)《新湖应》月刊

“三审”:责任编辑一审,编辑部副主任二审,编辑部主任三审。

“三校”:责任编辑一校,编辑部副主任二校,编辑部主任三校。

(二)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及新闻客户端

“三审”:运营负责人一审,单位分管负责人二审,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。

“三校”:运营负责人一校,单位分管负责人二校,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校。

(三)学校对外信息发布

学校对外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,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信息。各单位因工作和宣传需要,拟邀请校外媒体进校采访,须事先向党委宣传部申报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。

“三审”: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审,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二审,分管校领导三审。

“三校”:单位分管负责人一校,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校,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三校。

(四)橱窗、条幅、电子屏等校园媒体平台

“三审”:业务负责人一审,单位分管负责人二审,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。

“三校”:业务负责人一校,单位分管负责人二校,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校。

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,需按程序归口党委宣传部提请学校主要领导审定。

四、“三审三校”要求

(一)坚持正确舆论导向。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,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,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;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创新方法手段,有效引导社会舆论,遏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。

(二)统一管理要求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管理制度,用“一个标准、一把尺子、一条底线”统一严格管理所办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;要严格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进一步规范采、编、发工作流程,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,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,确保信息真实、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。

(三)严格审核内容。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客观、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;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,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,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;条幅、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,表述准确,合法合规。

五、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
中共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

2022年3月4日